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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社局2020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作者:91yixue 来源: 易学网 时间:2020-05-09 字体: 考试必看

青岛人社局2020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材

为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让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重构经济增长新格局”等方面有深入了解和全新认识,经研究确定青岛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中共中央党校编辑的《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集团2020年4月出版;袁国宝著《新基建》,中国经济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两本教材可任选一本。

二、学习形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今年公需科目学习主要采取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自学”的方式,有网络条件的部门(单位)也可采取“线上分散培训”的方式。

三、组织实施

公需科目学习由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及市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各区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区市的公需科目学习,市直部门及基地负责组织本系统及本基地的公需科目学习;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公需科目学习由承担其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的有关通知要求,暂停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下集中培训,待疫情解除后自行有序恢复。

公需科目考试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岛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专技人员完成学习后,参加各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今年第三季度,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目)。

四、有关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本年度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方案电子版发至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继续教育邮箱(qdrsjjj@qd.shandong.cn)进行备案;学习方案须包括:学习方式、监督措施、考试安排、报名人数、教材数量、联系人及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二)要切实加强对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督,保证学习效果。采取“个人自学”方式的,专技人员须写学习笔记(电脑打印或复印无效),不低于5000字,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检查学习笔记;采取“线上分散培训”的单位要做好学习监督工作,确保学习效果。

(三)今年第三季度,青岛市人社局在发布公需科目考试通知后,将把考题发至各主管部门学习方案中所留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请注意查收,按要求组织考试。

考试结束后,各区市人社局自行组织本区市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笔记、试卷等材料检查工作,为符合要求者办理继续教育学分;其他市直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统一汇总整理后,安排人员携带符合要求者的下列材料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青岛市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1701室)审核办理继续教育学分:

1、采取“个人自学”方式的,应携带学习笔记、考试试卷、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姓名、单位、考试成绩、证书编号)电子版等材料。

2、采取“线上分散培训”方式的,应携带参试人员的试卷、人员名单(同上)电子版等材料。

学习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请提前与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确定抽查读书笔记、试卷等材料的数量。

(四)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结束后,学习培训材料完备有效且考试合格者,可登记继续教育10学分。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将对全市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逾期不报学习方案或抽查发现有问题的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五)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专技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时为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技人员应多参加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科目学习。

购买学习教材的可自行联系青岛新华书店栈桥书店(市南区河南路10号),联系人:齐老师、苟老师,联系电话:13697673835、82870661。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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